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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标准GB50981-2014,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
“其中,第1.0.4、5.1.4、7.4.6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格
执行”
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摘录1.0.4抗震设防烈度为
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
5.1.4防排烟风道、事故通风风道及其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
7.4.6设在建筑屋顶上的共用天线等,应设置防止地震导致设
备及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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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》GB/T 37267-2018
它为建筑机电工程抗震产品的设计、制造提供了依据,同时
规定了产品满足抗震设计需要进行的试验、检验等要求
这一标准的颁布,不仅意味着国家规范了抗震防烈度为6度
及6度以上地区(全国90%以上区域)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
必须进行抗震设计,同时也对约束生产企业、施工企业等履
行标准化进程,引领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依据和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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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抗震支架设计的基本标准是使建筑机电设备以及
其他工程设施受到保护,以防发生二次伤害。
自2014年国家发布国标以来,全国越来越多的省份
已明确发文强制执行,如北京、杭州、温州、无锡、
重庆、青海等,抗震支架的强制落地已成为行业趋
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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